2017年東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考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和《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東省公安機關2017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務員)公告》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東莞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工作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工作由東莞市委組織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和招錄機關共同組織實施。
(一)資格審核對象
根據《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合格分數線》,報考我市公安機關法醫類職位的筆試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48分;報考我市其他職位的筆試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
資格審核對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鑒于往年體能測評都有一定淘汰率,為能有效遞補和按時完成體能測評,報考我市公安系統、法院系統和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資格審核在考生自愿基礎上按招錄人數1︰4比例進行組織。因擴大比例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為考生自愿參加,故此類人員由招錄單位專門通知,不統一公布。預備遞補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后,僅在擬入圍面試人員資格審核不通過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情況下,才可按筆試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
(二)資格審核時間、地點
1.時間。2017年5月22日(公安系統入圍資格審核人數較多,需延長至23日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各招考職位資格審核時間詳見附件1。
2.地點。東莞市委黨校教學樓(東莞市南城區綠色路111號)。具體位置詳見附件2。
(三)資格審核須提供的材料
2017年應屆畢業生:
1.《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用A4紙雙面打印);
2.筆試準考證;
3.居民身份證;
4.學生證;
5.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上述所有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
其他人員:
1.《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用A4紙雙面打印);
2.筆試準考證;
3.居民身份證;
4.戶口簿;
5.學歷證書;
6.學位證書;
7.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上述所有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
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包括:
1.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要求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勞動合同、工資證明或社保證明等佐證材料,只能提供企業出具的證明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核。
2.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4.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5.報考具有服務基層項目經歷的職位,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6.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退出現役證件(退伍證)、入伍所在市的相關證明材料(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
上述所有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未能按時接受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忌艞壝嬖囐Y格或資格審核不合格的,招錄單位可依次遞補資格審核對象。招錄單位會通過電話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遞補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資格審核現場。請筆試成績排名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出現遞補時及時聯系。如聯系不上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2.對報考警察(含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因擴大比例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考生,需簽訂《廣東省2017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預備遞補人員告知書》。
二、體能測評
報考我市公安系統、法院系統和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局會同市公安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
(一)體能測評對象
體能測評對象為報考我市公安系統、法院系統和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且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
(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1.時間。2017年5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開始,下午14:30開始,各招考職位體能測評時間詳見附件1。
2.地點。東莞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運動場(東莞市東城區莞龍路上板橋路段,東莞市交警支隊斜對面)。具體位置詳見附件3。
(三)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
1.男子組
2.女子組
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需帶齊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和運動衣、鞋等物品,測評時要注意安全。
2.考生務必按照招考職位體能測評時間的當天上午8:00前或下午14:00前到達東莞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運動場集中,逾期視為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三、面試
全省實行考生異地交流面試,東莞市的考生交流到梅州市面試,面試時間從6月5日開始。面試工作的具體安排將于面試前3天在相關網站發布公告。請通過資格審核的擬入圍面試考生注意登陸報名網站公告欄查詢面試的具體時間及注意事項。
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渠道暢通,手機、電話號碼如有更改的請及時與招考單位聯系。我市各招考單位聯系電話詳見附件4。
附件:
1.東莞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各招考單位資格審核、體能測評時間安排表
2:東莞市委黨校地圖
中共東莞市委組織部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
2017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