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2016年7月選調1名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決定面向全省(含垂直和雙管部門)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和名額
佛山市高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發改)科員1名。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本次選調對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務員),符合公務員轉任條件;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近兩年年度考核評為稱職及以上等次,思想端正,工作責任感強,身體健康;
3.性別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經濟學、社會學相關專業,有較強的寫作和綜合分析能力;
5.一旦選調成功必須在我單位工作滿五年以上方可調動。
三、報名辦法
有意者,請于2016年8月15日前,將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及學位證書、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和公務員登記表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復印件、個人簡歷、《佛山市高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貼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其它反映本人獲獎情況和專業特長的證明材料(只接收A4紙張紙質材料)傳真或郵寄至佛山市高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組織人事科。我局對個人資料一律予以保密。
聯系人:馮冬梅;聯系電話:0757-88230366;傳真:0757-88825818;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竹園路19號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組織人事科;郵編:528500。
四、選調程序
(一)資格審查:佛山市高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收到材料后,將對報名者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經初審符合要求的,通知參加面試,未過初審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二)考試:采取面試為主的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按選調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四)考察:考察包括對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績、廉進行考察,查閱被考核者的人事檔案等環節進行。
(五)轉任:對擬選調人員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辦理轉任手續。
佛山市高明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
201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