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流管辦公開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佛山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
一、選調范圍
全省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二、選調職位職數
綜合管理類職位、科員職務1名。
三、選調條件
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溝通協作能力和文稿寫作能力。
(二)具有公務員身份,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四)年齡在28周歲以下,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五)現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含科員),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六)身體健康。
(七)選調專業:中文、社會學、法學、哲學、人力資源學專業,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及其應用者優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部門和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從事保密等工作尚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需要回避的;
4.其他不宜參加公開選調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組織考察、公示、辦理調入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通告
在佛山市人力資源網及佛山市新市民信息網發布公開選調信息。
(二)報名方式
不接受現場報名,請按要求提供如下資料:
(1)《佛山市流管辦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1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張;
(2)《公務員登記表》、近3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加蓋單位公章);
(3)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各1份,參加考試者帶上“三證原件”進行核對。
請將上述材料快遞至:佛山市禪城區嶺南大道北12號1號樓505室。不退回報名資料,報名時間截止至2016年8月30日,郵編:528000,聯系人:葉先生,0757—83039289。
(三)資格審查
佛山市流管辦公開選調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發放準考證。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開考比例為1:3以上,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后,根據通過資格審查人數,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本次選調。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50%,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偡?00分,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委托有關單位出題并閱卷評分,考試時間2小時30分鐘。主要測試考生的知識結構、政策理論水平、寫作能力和業務素質能力。2.面試??偡?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面試小組組織實施。面試人數與選調職位數比例為3:1,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成績并列的,全部參加面試。
3.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0%,取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
(五)體檢和組織考察
綜合成績合格人員,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組織考察人選。體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若體檢不合格或組織考察認為不合格選調者,則按照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
按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對擬選調人選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決定任用
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選調任用的問題,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調動。
五、紀律要求
報考者須如實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擬選調對象如不服從工作安排,選調資格亦自行取消。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市流管辦公開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57—83039289。
佛山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