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區2021年區內公開調任公務員“拔萃行動”公告
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等有關規定,以及我區關于推進干部隊伍年輕化專業化建設“墩苗計劃”工作部署,決定開展2021年區內公開調任公務員“拔萃行動”,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任職位
區屬單位及鎮(街)機關科級領導職務,共5個職位(職位表詳見附件1)。
二、調任對象
區內科研院所以及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區屬事業單位等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中,在相應職級擔任領導職務2年以上的在編在職行政管理人員,或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的在編在職專業技術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三、調任條件
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定》等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遵紀守法,道德品行良好,具有勝任工作的基本素質、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二)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專業要求見職位表。
(三)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七)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指聘任到高級專業技術崗位。
(八)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九)調任職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報名: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按照有關規定未達最低服務年限或試用期未滿的;調任后構成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經歷年限和任職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5月31日,現任職務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四、調任程序
(一)報名
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將報名材料發送至南沙公務員局郵箱:nsgwyj@126.com。報名時間為2021年5月28日至6月10日,以電子郵件送達時間為準。報名材料包括:
1.《南沙區2021年區內公開調任科級領導干部報名表》(word電子版及簽名后的掃描版);
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的掃描件(使用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
3.任現職文件(行政管理人員須提供擔任相應職級領導職務以來的歷次任職文件)、現職稱評定和聘任文件的掃描件;
4.實績量化考評加分項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實績量化考評加分項詳見下述第(四)點)。
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對弄虛作假者,取消調任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報名材料集合成一個壓縮包,壓縮包名稱和郵件標題請按照“報考職位序號及調任單位名稱+姓名”格式填寫,如:1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沙區分局+張××)。
(二)資格審核
各調任單位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根據需要可通知報考人員補充報名材料。
對資格審核通過人數少于1:3的,取消該職位開考(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出現報考人數少于1:3的職位較多時,可由區委組織部統籌調整。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審核或取消開考的,將及時向報考者本人反饋情況。
(三)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首先開展結構化面試,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進入無領導小組討論人選,達不到此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人選。兩個環節的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無領導小組討論環節或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兩環節面試分數各按45%的比例計入綜合成績。
面試時間初定為6月下旬,具體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等聯系方式暢通。
(四)實績量化考評
對工作實績、立功受獎和參與重大工作情況,實行加分制,累計加分不超過100分,按10%比例計入綜合成績。加分規則如下:
1.近三年年度考核每獲一次優秀等次加10分。
2.個人受區委、區政府、市級部門獎勵的加20分,受市委、市政府、省級部門獎勵的加30分,受省委、省政府、國家部委表彰的加40分,受黨中央、國務院表彰的加50分,因同一工作(事項)獲不同層次獎勵的,按最高層次加分。
3.派駐我區對口幫扶地區參加支援工作的,每完成一輪加10分。
有關立功受獎和參加援派工作情況計算時間截止至報名結束之日(2021年6月10日)。
(五)體檢
根據實績量化考評和面試分數計算出最終綜合成績,由高至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安排。
(六)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調任單位按規定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調任職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任職
根據體檢和考察情況,按程序研究確定擬調任人選,按照有關規定在調出、調入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情況不影響調任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調任手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根據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報考者做好配合。
六、相關事項
(一)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核貫穿調任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調任資格。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公告由南沙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39078401。
中共廣州市南沙區委組織部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南沙區2021年區內公開調任科級領導干部職位表.docx
附件2:南沙區2021年區內公開調任科級領導干部報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