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核公告
根據《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部署要求,現組織開展2023年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核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核對象
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3年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共30人,參加資格審核考生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1:3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5分)。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審核方式
資格審核采取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在線資格審核方式進行。
三、資格材料提交時間
考生須于2023年3月25日至4月3日17:00前在報名系統上傳并提交資格審核材料,逾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請及時聯系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
四、資格審核須提供的材料
(一)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上傳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二)其他人員:須上傳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三)以相近專業報考的,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四)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考生,需提供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和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及有關證明材料。
(五)招考職位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上傳與單位(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繳交社會保險等相關證明材料。
(六)招考職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須上傳下列材料之一:黨員證、流動黨員活動證、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證明、經有關黨組織批準入黨的入黨志愿書等證明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材料。
五、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核材料須原件彩色掃描或拍照上傳,上傳材料須清晰、齊全、真實、有效,注意事項詳見附件2。
(二)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職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處理。
(三)資格審核僅對考生上傳的資格審核材料進行初步核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職位要求最終以錄用審批為準。
(四)面試初定于4月下旬在廣州市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廣東人事考試網等網站信息公告,并保持電話聯絡暢通,聯系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告知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
咨詢電話:020-31051225、31051523。
附件1:2023年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入圍資格審核人員名單.pdf
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