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新區民治辦事處2016年公開選調3名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龍華新區民治辦事處決定從全市在職在編公務員中公開選調3名公務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公務員共3名,其中綜合管理類科員1名、行政執法類公務員2名。
二、選調范圍
深圳市各級機關(不含駐深單位)在職在編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一)公務員需試用期滿已轉正定級,符合所在單位服務年限要求;聘任制公務員需在現工作單位聘期滿3年(含試用期);
(二)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有關條件規定;
(三)思想政治素質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執法類公務員從事一線執法工作,要求男性;
(五)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六)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七)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工作服務年限及市內聘任制公務員在現用人單位首次聘用期間的;
4.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按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考試(含筆試和面試)、資格復審及組織考察、確定擬選調人選及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公告同時在深圳特區報、寶安日報、深圳考試院網站、龍華新區政府在線、民治辦事處政務網站等發布。公告時間為2016年6月6日至6月17日。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6月6日至6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深圳市龍華新區陽光路26號民治辦事處辦公大樓組織人事科519,聯系人:饒小姐、楊先生,電話:81718212、81718802。
2.報名提交材料
(1)龍華新區民治辦事處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雙面打印)、報名信息簡表(附件1、2);
(2)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3)現任職務任免審批表(或任職文件)復印件;
(4)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驗原件提供復印件);
(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張。
(注:材料2、3、5最遲在資格復審環節提交)
3.資格初審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初審。除對報名人員對照本次選調基本條件進行審查外,同時審查報名人員是否符合交流條件。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實行百分制,筆試、面試權重為4:6)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題目為主觀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及組織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1:1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和考察。
(五)確定擬選調人選及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辦事處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按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對擬調人選進行公示。
(六)辦理調動手續
確定為選調人選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因被選調人選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調動手續的,辦事處將按有關規定啟動遞補程序。
附件:
深圳市龍華新區民治辦事處
2016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