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區面向市內外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新區面向市內外各級黨政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16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全區選調公務員共16名,具體選調職位及資格要求詳見《光明新區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深圳市內、外各級黨政機關在職在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并完成公務員登記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登記手續(以下簡稱市內外公務員)。
三、基本條件
(一)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詳見《光明新區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的年齡、學歷要求;
(二)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且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三)思想政治素質良好,遵紀守法,具有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本公告及《光明新區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規定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五)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六)跨職類報考須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市外公務員轉任有關條件規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名: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在首次聘任的合同期限內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在任職試用期內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各選調職位報名考生請將報名材料電子版、掃描件發至崗位對應的電子郵箱。(具體郵箱地址詳見附件1)。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3.報名應提供如下材料:
(1)《深圳市光明新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
(2)《深圳市光明新區選調公務員報名信息簡表》(附件3)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證件照;
(4)個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任現職級文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等相關材料(掃描件)。
(5)職位有工作經驗要求的,須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和職位要求相關的工作經驗證明(見附件4)。
(6)未婚或未孕人員,提交《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擬聘擬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見附件6);已婚、已孕、已育人員提交《擬引進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見附件5)(市外已孕、已育人員還需提交我市擬入戶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考察后,根據用人單位通知提供);
(二)資格審查
審核報考者提供的材料,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確定為考試人員。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者人數不足擬選調名額3倍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取消該職位。
(三)考試
考試由深圳市光明新區組織人事局統一組織。
1.組織人事局、社會建設局、公共事業局相關職位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2.綜合辦公室、發展和財政局、經濟服務局、城市建設局、城市管理局相關職位考試采用面試。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確定擬考察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擬考察人選,屬市外公務員的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初審。
派出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通過實地走訪、查閱人事檔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績、廉情況,工作實績、履職能力以及與職位的匹配程度。
考察合格的人員,安排至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選。擬選調人員為市內公務員的,報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擬選調人員為市外公務員的,需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如出現資格復審不通過、考察不合格、報考者自愿放棄等情形,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在參加本職位面試的報考者中進行遞補。
(五)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研究選調人員任職并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并在發布選調公告的網站上公布選調結果。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6年7月31日。
(二)調入光明新區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原則上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為3年。
(三)市外公務員轉任本市后實行聘任制管理,按規定與用人機關簽訂聘任合同。
(四)市外選調人員調入新區后,住房保障由新區管委會依照有關規定統籌解決。
(五)報考者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選調資格,并承擔相應后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光明新區組織人事局負責解釋。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區光明大道光明新區管委會612室,電話:0755-88211652。
附件:
相關政策法規鏈接:
光明新區組織人事局
201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