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新區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新區干部隊伍建設,優化新區公務員隊伍結構,我區面向全國公開選調126名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一)深圳市內外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現任綜合管理類正科級及以下職務公務員或行政執法類三級及以下執法員;
(二)試用期滿已轉正定級,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四)年齡35周歲以下(即 1980年10月26日 之后出生),各職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五)身體健康;
(六)符合任職回避規定;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報考須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有關條件規定;
(七)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八)相關資格條件均截止于 2016年10月26日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工作服務年限及市內聘任制公務員在現用人單位首次聘用期間的;
4、任職試用期間的;受限于其他任職年限或合同規定的;因敏感崗位處于保密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 2016年11月7日 下午18:00時(星期一)。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由報名者將相關材料電子版(紙質材料提供掃描件)發至各用人單位郵箱(郵箱及各單位聯系電話見附件2),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3、報名時提交以下材料:
《深圳市龍華新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深圳市龍華新區選調公務員報名信息簡表》、《公務員身份承諾書》、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及學位證書、任現職級文件、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電子版或者掃描件,其中任現職級文件、公務員登記表可暫不提供,待單位考察時補交)。
(二)資格初審
根據選調條件和報名材料,對報名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子郵件向報考者反饋資格初審情況。對初審合格人員發放準考證。各用人單位報名截止前3天起,每天下午17:00后在用人單位網站主頁公布一次各崗位報名情況。擬選調1人的職位,如果通過職位資格初審不足2人的,由單位在報名結束后1天之內確定是否取消該職位的選調計劃,如取消的,由單位及時通知報考人員。
(三)考試
考試由面試和筆試組成。先進行面試,再進行筆試。
1、面試。面試時間確定為 2016年11月12日 (星期六),所有報考并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由用人單位在結構化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兩種形式中擇一進行,也可以同時采用兩種形式進行面試,面試成績現場公布。如單位同時采取結構化面試與無領導小組討論的,結構化面試成績占面試總成績比例的40%,無領導小組占60%。具體面試形式由各用人單位在報名結束后通知到考生。
2、筆試。將各職位考生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并按照擬選調人員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名單(比例未達到1:5的,該職位報考人員全部進入筆試)。筆試委托第三方機構統一命題,筆試時間安排在 2016年11月13日 (星期日)。
3、合成考試總成績。面試、筆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面試,筆試成績設定合格線均為60分。在面試、筆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人員中(面試及筆試成績有一項不合格的不予選調),按照考生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總成績。
4、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成績高者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果該職位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職位擬錄用人數2倍的,則實際進入體檢人數按照參加面試人數的50%確定(小數點后取整);已達到或者超過2倍的,按照原計劃確定選調人員數量。如:某職位A擬錄用5人,參加面試人數為7人,則進入體檢人數為3.5人,取整后確定為4人。某職位B擬錄用5人,參加面試人數為12人,則進入體檢人數為5人。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五)確定職位擬考察人員
各職位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如考生放棄考察資格的,由單位確定是否進行人員遞補,如遞補人員的,按照該職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察人選
由用人單位對分配到的人員組織考察。
(七)確定擬選調人選并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單位考察情況及體檢結果確定擬選調人選,并辦理調動手續。
(八)公布選調結果
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新區組織人事局網站公布選調結果,未獲選調資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關說明
(一)深圳市外公務員通過公開選調方式轉任的須轉為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后續日常管理按照《深圳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聘任合同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養老方式按照深圳市有關規定執行。市外戶籍人員需辦理戶口調入手續。
(二)本次深圳市外公務員參與考試的給予一定交通及食宿補助,省內(不包括深圳市)公務員按照500元/人的標準、省外公務員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交通食宿補助。相關補貼將在 2017年1月15日 - 2017年2月15日 期間發放。
(三)市外選調人員調入新區后,住房保障由新區管委會依照有關規定統籌解決。
(四)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龍華新區組織人事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龍華新區組織人事局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1:職位表.docx
附件2:龍華新區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聯系方式表.docx
附件3:報名表及填表說明.doc
附件5:承諾書.doc
附件7:相關文件.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