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面向全國公開調任緊缺專業公務員公告
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等,決定面向全國公開調任一批緊缺專業人才到深圳市的市、區專業部門和街道任職。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任職位
市、區有關專業部門和街道的四級調研員(四級高級主辦)及科級領導職務,共27個職位(職位表詳見附件1)。
二、調任范圍和條件
(一)調任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它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二)調任條件
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調任規定》等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遵紀守法,道德品行良好,具有勝任工作的基本素質、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2.在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它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擔任與擬調任職務職級相當的職務且具有相關領域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聘任相關領域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聘任相關領域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調任四級調研員(四級高級主辦)年齡不超過45周歲;調任科級領導職務年齡不超過40周歲。
4.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詳見附件1職位表所列學歷學位條件)。
5.全日制大學本科或研究生所學專業為相關緊缺專業(詳見附件1職位表所列專業條件),目前從事相關行業且已滿3年。
6.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規定的工作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調任職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0年12月31日,現任職務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三)不得參加公開調任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9.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10.按照有關規定未達最低服務年限或試用期未滿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21年2月10日18:00結束。報名時通過電子郵件提交以下材料:1.《深圳市公開調任緊缺專業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2);2.個人身份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PDF版掃描件);3.任現職級文件、現職稱評定和聘任文件(PDF版掃描件)。4.需要的其它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swzzbghb@opic.sz.gov.cn。
(二)專業資質審核
報名結束后,由深圳市委組織部組織調任單位對報名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等資格條件進行審核。根據報名人員學歷、專業、工作履歷等情況擇優確定參加行政能力測試人員。專業資質審核通過人數少于1:3的,取消該職位開考,由深圳市委組織部商調任單位研究后,通知有關報名人員可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職位。對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審核或取消開考的,及時向報名人員反饋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取消調任資格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三)行政能力測試
時間初定于2021年2月下旬,地點在深圳市區,具體事項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hrss.sz.gov.cn/szksy/)、深圳組工在線網站(http://www.zzb.sz.gov.cn/)等另行通知。行政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成績合格線由深圳市委組織部統一劃定。根據成績由高至低按1:5比例確定專業能力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此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四)資格復審
市委組織部組織各調任單位對入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核面試對象的年齡、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干部身份、資格條件(含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職業資格)等事項(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入圍面試人員須按要求及時、完整提交所需材料,并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所屬組織或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對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或與報考條件不相符的,取消專業能力面試資格。如有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可按行政能力測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調任單位進行資格復審時,可以開展面談,了解報名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況。
(五)專業能力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hrss.sz.gov.cn/szksy/)、深圳組工在線網站(http://www.zzb.sz.gov.cn/)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請考生務必保持手機等聯系方式暢通。按行政能力測試占50%、專業能力面試占5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若同一職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專業能力面試、行政能力測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人員名次,行政能力測試和專業能力面試成績均相同的,視情采取加試方式確定名次。
(六)確定考察對象
深圳市委組織部按1:2比例,將各崗位綜合成績前兩名人員情況反饋各調任單位,由各調任單位根據人崗匹配度,等額研究確定擬調任人選考察對象。
(七)體檢
由調任單位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對擬調任人選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應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由深圳市委組織部會同深圳市衛生健康部門指定承擔體檢工作的醫療機構。調任單位或報名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議的,可以按照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報名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調任單位組成考察組,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旃ぷ饕怀稣螛藴?,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要認真考察人選的身份、資格條件、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業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并審核人選干部人事檔案、計生、社會信用等情況,發現有影響任職問題的,取消選拔資格。
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調任人員。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是否遞補由調任單位提出意見報市委組織部批準。
(九)確定擬調任人選
各用人單位根據考察情況,結合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等要求,研究確定擬調任人選。
(十)公示和任職
按照有關規定在人選調出單位、調入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情況不影響調任的,按程序辦理調動、任職和公務員登記等手續。
四、相關事項
(一)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名人員應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公開調任工作時間調整的,由深圳市委組織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
(二)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調任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調任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名資格或調任資格。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四)本次公開調任對考生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5—88133421、88133095,各崗位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咨詢時間:報名期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
2021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