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公務員考試
2024年廣東梅州市引進急需緊缺人才662人公告
http://www.ew3.com.cn 2024-04-15 來源: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梅州市2024年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為貫徹落實《梅州市實施“青梅計劃”集聚優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電〔2022〕100號),集聚更多優秀人才來梅工作、創新創業,經研究同意,現將梅州市2024年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一)博士研究生、高級職稱人才。
(二)碩士研究生、高級技師。
(三)技師或其他特殊人才。
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在職培養的畢業生不列入本次引進對象范圍。
二、引進計劃
(一)企業人才需求374人。
(二)事業單位人才需求288人。
(三)除本公告附表崗位外,引進博士研究生可不受本公告關于國籍、崗位、專業、需求數量、報名截止時間等限制,根據應聘者專業及個人特長,由市委組織部推薦給用人單位(或應聘者自行與用人單位聯系),以雙向選擇方式按人盡其才的原則落實單位。
(四)除本公告附表崗位外,《梅州市企業急需緊缺人才目錄(試行)》內企業自主新引進的博士、碩士研究生、高級職稱人才、高級技師、技師均納入引進計劃。
報考人員可通過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或“梅州黨建”公眾號查閱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
三、引進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事業單位人才年齡要求具體查看崗位信息,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事業單位報名首日。企業引進博士研究生、高級職稱人才年齡在45周歲以下,企業引進其他人才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5.目前與我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未滿2年的人員,或與我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報考前未在市外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以報考,考取后不享受急需緊缺人才所有待遇。
6.已與我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報考前在市外工作滿1年的人員,納入引進對象范圍,引進后享受相應待遇。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我市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6.目前與我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滿2年的人員。
7.曾享受過我市引進高素質人才計劃或引進急需緊缺人才計劃優惠政策的人員。
8.組織、人社部門及用人單位認定不適宜作為人才引進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優惠政策
事業單位引進人才享受國家及廣東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企業引進人才享受單位薪酬待遇)。同時,符合“青梅計劃”等相關人才政策規定的,還可享受如下優惠政策。
(一)人才落戶獎。對35周歲(含)以下高等院校、職業(技工)院校畢業生新落戶梅州(含現有梅州戶籍人才回梅、本地院校當年度應屆畢業生留梅)并在梅企業(國有企業除外)就業或自主創業(符合相關條件),且繳納社保滿6個月的,按博士、高級職稱人才3萬元,碩士研究生、高級技師2萬元,本科、技師5000元,大專、高級工2000元標準給予落戶獎勵,每人只享受一次。博士、高級職稱人才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二)生活補貼、購房補貼。
1.博士、高級職稱人才:
5年內給予我市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才4000元/月,企業人才5500元/月生活補貼。
工作滿5年后且在梅購房的,給予20萬元購房補貼。
中央、省屬駐梅單位新引進博士人才,市財政給予10萬元薪酬補助(分5年發放)。
2.碩士研究生、高級技師:
5年內給予我市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才2000 元/月,企業人才3500元/月生活補貼。
工作滿5年后且在梅購房的給予15萬元購房補貼。
3.技師或其他特殊人才:
5年內給予我市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才1000 元/月,企業人才2500元/月生活補貼。
工作滿5年后且在梅購房的給予10萬元購房補貼。
(三)安居保障。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入住人才公寓。
(四)配偶安置。我市單位新引進博士人才,其配偶在梅待業期間發放生活補貼3000元/月,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我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或在我市企業工作的急需緊缺青年人才,其配偶在市外工作且有意愿來梅的,每年拿出一定數量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崗位,按照對等對口、崗位相近、人崗相適、雙向選擇、適度分批的原則進行接收安置。
(五)子女入學。新引進人才的子女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的,分層次統籌優先安排學位保障就讀,需從市外轉入我市就讀的,可享受轉學優待服務。
以上補貼(獎勵)均為稅前。
五、引進方式、程序
(一)事業單位。
1.報名。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報考人員請于2024年4月19日9:00至5月8日16:00登錄梅州市2024年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系統(https://www.sydwzk.cn/gdmzzp2024,以下簡稱“報名系統”)報名。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進行注冊報名,在注冊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附件內容,注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其負完全責任。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填報“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中專、中職)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其中,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報名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材料。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有工作經歷的應附上社保繳交記錄。目前與我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未滿2年的人員,或與我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報考前未在市外工作滿1年的人員報名時須在“備注”欄寫明“本人屬目前與梅州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未滿2年的人員(或本人屬與梅州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報考前未在市外工作滿1年的人員),自愿考取后不享受急需緊缺人才所有待遇”。
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得再更改。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為確保公平公正,凡與招考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考生均須回避,不得報考該單位的職位。
2.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在報名系統上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3.資格復審。面試或業務考核前,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或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將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收到反饋審核意見后10個工作日內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報名表》一式三份及報名材料原件。資格復審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況的,報市委人才辦同意后,可適當延期。
4.考試??荚囍饕扇∶嬖嚮蛘咧苯訕I務考核方式(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筆試或實操考核環節)??荚嚲唧w安排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或縣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另行通知。
博士崗位考試時間靈活安排,可隨到隨考,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報名情況組織實施。
考試結束后,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情況確定是否進入體檢、考察環節。若某一崗位不足3人報考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視應聘者綜合素質等情況研究確定是否引進,確定不予引進的,由用人單位反饋應聘者。
5.擇優調劑。市縣組織部門、用人單位根據崗位空缺情況,經報市委人才辦同意后,可擇優調劑。
6.體檢考察。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并按規定進行考察。
7.公示聘用。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所在地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8.遞補。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或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決定。
(二)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報名時間、報名方式與事業單位報名時間、報名方式一致,其他考試方式、招聘流程等事宜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與引進人才簽訂勞動合同后應盡快(一般三個月內)報市委人才辦審批備案。
(三)其他企業。
其他企業崗位人才由用人單位自主引進,應聘者自行與用人單位聯系引進事宜。與引進人才簽訂勞動合同后應盡快(一般三個月內)報市委人才辦審批備案。
六、其他事項
(一)此次引才工作將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如發現有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并追回相關經濟待遇。
(二)報考人員務必保持手機等通訊方式暢通,因與考生無法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委人才辦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3-2250302)。
(四)聯系電話(區號0753)
市直單位:2250302;
梅江區:2196966;梅縣區:2589966;
興寧市:3263761;平遠縣:8899336;
蕉嶺縣:7873761;大埔縣:5559239;
豐順縣:6886391;五華縣:4438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