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寶教育旗下公務員考試網站
網站地圖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當前位置:主頁  >> 常識判斷  >> 法律基礎   
法律基礎
廣東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考點儲備(26)
http://www.ew3.com.cn       2014-02-07      來源: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字體: 】              

  無效民事行為


  一、無效民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預測題)


  〔無效民事行為〕指因根本不具備民事法律行為要件,自始確定的、當然的、完全不能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為。特征:


  1、無效民事行為是嚴重欠缺民事行為生效要件的民事行為。


  2、無效民事行為是自始不能發生效力的民事行為。


  3、無效民事行為是確定的當然無效的民事行為。


  二、無效民事行為的種類: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單方行為。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所為的損害國家利益的民事行為。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


  5、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民事行為。


  6、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行為。


  三、無效民事行為的后果


  1、不得履行。


  2、返還財產。


  3、賠償損失。


  4、收繳財產歸國家或返還財產給集體、第三人。



?
互動消息
国内精品五月天激情视频_久久天天躁狠狠躁夜夜AV浪潮_欧美日韩综合一区_蜜桃麻豆www久久国产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