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的規范作用包括( )。
A.指引、評價、懲罰、強制、教育作用
B.指引、評價、教育、預測、懲罰作用
C.指引、教育、強制、鼓勵、預測作用
D.指引、評價、預測、教育、強制作用
2.法律關系參加者能以自己的行為享有權力和承擔義務的資格在法學上稱為( )。
A.權利能力
B.行為能力
C.法律事實
D.法律關系內容
3.某市公辦學校全部向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開放,不允許再收取任何入學贊助費。這最主要體現的法律價值是( )。
A.安全
B.平等
C.效率
D.秩序
4.法的調整對象是( )。
A.人的行為
B.法律關系
C.法律體系
D.一定的社會關系
5.下列哪一條不屬于我國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則( )。
A.以事實為依據
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C.靈活性與原則性相結合
D.群眾與領導相結合
廣東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ew3.com.cn/)解析 題目或解析有誤,我要糾錯。
1.答案: D
解析:
法的規范作用可以分為指引、評價、教育、預測和強制五種。指引作用是指法對本人的行為具有引導作用;評價作用是指法律作為一種行為標準,具有判斷、衡量他人行為合法與否的評判作用;教育作用是指通過法的實施使法律對一般人的行為產生影響; 預測作用是指憑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預先估計到人們相互之間會如何行為;強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過制裁違法犯罪行為來強制人們遵守法律。法的這五種規范作用是法律必備的,任何社會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質和價值的不同,法的規范作用的實現程度是會有所不同的。故本題選D.
2.答案: B
解析: 權利能力是指法律確認的自然人既享有法律權利,又必須承擔法律義務。行為能力指主體以自己的行為獨立參加法律關系,享受法律權利,承擔法律義務的資格。法律事實是符合法律規范,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法律關系的內容即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據此,答案為B.
3.答案: B
解析:
法律價值:是指在作為客體的法律與作為主體的人的關系中,法律對一定主體需要的滿足狀況以及由此所產生的人對法律性狀、屬性和作用的評價。
公辦學校全部向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開放,不再收任何入學贊助費,意味著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可以與城市居民一樣平等的享有受教育權。因此,這最主要體現的法律價值是“平等”. 故正確答案為 B.
4.答案: D
解析:
法理理論中,所謂調整對象就是一定的社會關系。所以正確答案為D項。
5.答案: B
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我國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則如下:
第三條:立法應當遵循憲法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
第四條:立法應當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第五條:立法應當體現人民的意志,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保障人民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立法活動。
第六條:立法應當從實際出發,科學合理地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與義務、國家機關的權力與責任。
由此可知B選項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我國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則,其他三個選項都是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則。故正確答案為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