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擬錄用楊蕓為公務員(人民警察)
公示的通告
揭市人社[2011]282號
根據粵人社發[2011]43號文精神,市公安局試驗區分局220005001職位遞補對象楊蕓同志,經體檢、考察和政審合格,并報省公安廳審核同意,擬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
現予以公示,時間七天(2011年9月23日至29日)。
受理單位: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科(聯系電話:8768028,電子郵箱:jygwygl@163.com);受理時間: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