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11年從優秀工人、農民中選拔基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基層干部隊伍來源結構,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有關規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從優秀工人、農民中選拔250名基層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和事業單位職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職位
本市兩項共17名 。
第一項職位14名,主要是與服務管理外來務工人員相關的部門或崗位,分7個職位組,每組包括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職位各1名(具體見附件1)。
第二項職位3名,主要是涉工涉農部門或鎮區公務員(具體見附件2)。
二、選拔對象
本次選拔所稱“工人”包括在各類企業生產一線從事體力或技術勞動的人員;“農民”包括在農林牧漁等行業生產一線從事農業生產或具有農村戶口的人員。兩者均應以勞動所得為主要收入。其中:
第一項職位的選拔對象為在本市企業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限報本人現工作企業所在市的職位組,不得跨市報名。
第二項職位的選拔對象為在本市工農生產一線就業的本地戶籍人員,可跨鎮區報名。
三、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須符合《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的基本條件,遵紀守法,勤奮敬業,現實表現良好,身體健康。此外,還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第一項職位:①年齡18至35周歲(1975年7月15日至1993年7月15日期間出生);②高中(中專、中技)及以上學歷;③在本市企業工作3年及以上;④戶口不在本市或已通過企業用工方式及激勵政策遷入本市。
第二項職位:①年齡18至35周歲(1975年7月15日至1993年7月15日期間出生);②高中(中專、中技)及以上學歷;③在本市的工農生產一線工作2年及以上;④戶口在本市。
工作時間計算截至2011年7月15日。
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工作期間因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而負有主要責任的,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聘)用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的其他情形的,不列入這次選拔范圍。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本次選拔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本市職位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報名。
網址:http://125.92.248.11/gwy1/webexam/default.aspx
咨詢電話: 88315354,88329443,88315277。
(二) 報名時間。2011年7月15日14:00至7月21日16:00。
(三)打印準考證。本次選拔不在筆試前審核資格,報名人員自已核對條件要求后即可報名參加筆試。報名人員應于2011年7月24日14:00至7月28日14: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四)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在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登錄相關報名網站,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人員只能報一個職位(組),不得報一經錄(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組)。一經報名,不得改報職位(組)。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核,報考公安警察職位組的考生還須進行體能測評。
(一)筆試
1.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具體介紹見附件4)。兩科成績相加為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
2.時間。2011年7月31日
08:00—09: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0:15—12:15 《申論》
(二)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
1.確定面試對象。按選拔職位名額1:5的比例且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確定面試對象,并在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 www .gdzz.cn)、廣東人事網(http://www.gdrst.gov.cn)、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gdzs.lss.gov.cn/)公示。
2.資格審核。面試前本市組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由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評。公安警察職位組的面試對象,還須在面試前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并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具體見附件5)。
體能測評由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公安部門組織實施,具體測評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三)面試
面試安排在8月中旬,全省統一命題,統一時間實施,具體由本市組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公告。
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合成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六、考察和體檢
(一)劃定合格線。根據考試成績情況,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劃定筆試、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
(二)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面試后,本市組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選拔職位(組)名額1:1的比例且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三)公示。體檢、考察對象在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人事網上公示7天。
(四)體檢和考察。由各市組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體檢、考察。其中,公安警察職位的體檢適用《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見附件6)。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遞補。
七、錄(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由市組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錄(聘)用手續。
其中,第一項職位各職位組的第1名錄用為公務員,第2名聘用為事業單位職員,第3—5名可入戶我市;筆試成績第6—10名增加入戶積分30分。
八、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及附件,特別是報名指南(附件3)對相關政策的具體解釋。
(二)本次選拔不在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核,報名人員須對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和自己是否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負責。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取消配套的入戶、增加入戶積分等資格。
(三)報名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請提前熟悉交通情況,預足時間,帶齊證件,提前到達,勿因遲到或證件不齊造成遺憾。
(四)本次選拔,不需繳納任何費用。
(五)本次選拔考試題按“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命制,不需要專門復習。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選拔無關。
本公告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相關《公告》及要求發布。
中共中山市委組織部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