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關于錄用監獄勞教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問題的通知》((2011)司政85號)和《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為順利完成2012年度廣東省直屬勞教系統錄用人民警察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時間
?。ㄒ唬┵Y格復審
時間:2012年6月15日上午
地點:廣東省廣州市北較場橫路3號廣東省勞教局7樓會議室
?。ǘw能測評
時間:2012年6月16日上午
地點:廣州市機場路向云西街10號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運動場
二、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對象
?。ㄒ唬┵Y格復審對象:
根據今年全省統一劃定的考試錄用筆試合格分數線(珠江三角洲地區100分,勞教系統醫、護類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85分)和《廣東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公布的報考職位面試對象比例,確定面試前資格復審對象(具體名單見附表)。
?。ǘw能測評對象:
體能測評對象是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
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延遞補。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持準考證1份、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及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應屆畢業生持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中,辦理了暫緩就業的,應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暫緩就業協議書;社會人員持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在國有單位就業的在職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職位要求有執業資格等級證書的,須提供相應的有效證書或證明材料。
四、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于6月16日上午8時前到測評地點報到,進行體能測評(具體測評規則及標準見附件)。
體能測評采取封閉式管理,只允許考生本人進入測評場地,如發現有家長或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將取消相關考生的測評資格。測評成績當場宣布,所有項目測評完畢后,考生須簽字確認,方可離開測評場地。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不另行安排補測。
五、其他注意事項
?。ㄒ唬┱堎Y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對象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逾期未參加的,視為放棄資格。
?。ǘ┕P試分數超過合格分數線而未列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保持通訊暢通,如有遞補名額,我局將及時通知遞補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附件:⒈ 人民警察體能測評規則及標準
?、?進入資格復審名單
廣東省勞教局
廣東省戒毒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