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些困難,我國政府在老年人口基數增大、人口老齡化加快而且發展不平衡的條件下,政府在養老問題上應當扮演什么樣的角色呢?社會養老問題永遠是政府的責任。因此,政府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解決社會養老問題。
一、政府要進一步強化自身責任。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已顯得有些力不從心,社會化養老服務正在承擔起越來越多的養老任務。但推進養老服務社會化,絕不意味著減少政府的責任。推動包括養老在內的各項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是政府的應盡職責。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特別是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加強,政府的責任非但不能減輕,而且應當進一步強化,這是衡量政府是否履行職責,社會是否文明和諧的重要尺度。
二、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政府必須加大對養老事業的資金投入將養老投入納入法制軌道,明確其在財政預算中所占的比例,并形成長效增長機制。要將對養老機構的支持計劃列入財政預算,同時考慮對水、電、氣等公用事業部門的相應補償,以提高其落實優惠政策的積極性。
三、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首先,要通過立法規定社會各方面的法律責任和法定職責,使養老事業有法可依,以確保政策的權威性、實施的保障性、落實的有效性。其次,要制定優惠政策,進一步擴大優惠范圍和幅度,并注重政策的可操作性。例如,福利機構興建養老設施前期投入很大,政府可以進一步在貸款和還貸政策上出臺優惠政策。
四、要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充分發動、鼓勵和資助企業、個人、外資、社團等社會力量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股份制等多種形式參與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逐步構建起能夠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長期護理、醫療康復、精神慰藉、文化娛樂、法律援助、金融理財以及家政、購物、餐飲、維修等多方面服務的養老社會服務體系。
五、要努力打造養老服務品牌。政府要以戰略性眼光看待養老事業,將其作為一項產業來辦,走出一條良性循環的產業化發展道路。要積極引入多元化的資金和上規模的品牌,建設高品質的養老機構,進而不斷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實現老有所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