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父母逼迫19周歲的女兒嫁給一外地人
B.某小學將學習成績墊底的王某開除
C.某網吧負責人讓16歲的小明進網吧玩游戲
D.由于家庭生活困難,老王不讓自己10歲的兒子上學
2.下列哪種刑罰既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 )
A.有期徒刑 B.管制
C.剝奪政治權利 D.拘役
3.按照我國現行憲法規定,有權制定和發布行政法規的國家機關是( )。
A.全國人大常委會
B.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
C.國務院各部、委
D.國務院
4.根據《憲法》和《組織法》規定,有權向全國人大提出憲法修正案的主體有( )。
A.中國共產黨
B.1/10上的全國人大代表聯名
C.全國人大常委會
D.3個以上的代表團聯名
5.劉軍與王妮妮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結婚,婚姻登記機關依法予以登記并發給結婚證書。產生劉軍與王妮妮法律上的婚姻關系的事實在法學上被稱做什么?( )
A.法律事件
B.法律事實
C.事實行為
D.事實關系
6.甲用水果刀將人刺傷,被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這一法律關系的客體屬于( )。
A.物 B.精神產品
C.人身 D.行為結果
7.由于各種因素,在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之間難免會出現不一致甚至沖突。在此情況下,工作人員運用法律規范時應遵循的原則不包括下列哪一項?( )
A.上位法優于下位法
B.新法優于舊法
C.特別法優于一般法
D.同位階的法律規范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不適用于( )。
A.貨物進出口
B.技術進出口
C.我國香港地區貨物進出口
D.國際服務貿易
9.趕赴火場的消防隊及其消防車輛、物資需要鐵路和輪船運輸時,鐵路和航運部門應當免費優先載運。這體現了行政主體享有( ?。?。
A.行政特權 B.行政收益權 C.獲得社會協助權 D.先行處置權
10.合議制與獨任制相對應,下列不能適用獨任制審理民事案件的法院是( )。
A.甲省高級人民法院
B.乙市A區人民法院
C.丙縣人民法院
D.丁鎮人民法院
參考答案及解析
1.A。我國法律規定,18周歲以下的公民屬于未成年人,A項中被迫嫁人的女兒超過了18周歲,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保護范圍?!吨腥A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B項錯誤?!吨腥A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有關主管部門和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C項錯誤?!吨腥A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九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D項錯誤。
2.C。只有附加刑才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只有C項屬于附加刑,其他屬于主刑,只能獨立適用。
3.D。我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有權制定行政法規,國務院的各部和各委員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可以在本部門的權限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
4.C。提案啟動憲法修改程序,標志著憲法修改的開始。提案由憲法規定的提案主體提出。我國憲法規定的擁有提案權的主體有兩個∶一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一是“1/5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除此之外,任何政黨、社會團體、國家機構不得提出修憲動議,進行憲法修改。
5.B。產生、消滅或變更法律關系的事實叫做法律事實。法律事實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前者指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事實,后者指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事實。本題中劉軍與王妮妮進行婚姻登記這一事實屬法律事實中的法律行為。
6.D。法律關系客體,即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行為結果是其種類之一。甲與公安機關之間產生了以其行為造成的損害結果為客體的行政處罰法律關系。
7.D。行政法律規范的適用規則之一是同位階的法律規范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各自權限范圍內實施。同位階的法律規范,實踐中容易引起沖突的主要是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因此,《立法法》規定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具有同等的效力,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施行。如果規章之間發生沖突,應根據該事項屬誰的權限范圍來確定如何運用規章。若是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之間發生沖突,則應根據該事項是屬中央管理的事項還是地方管理的事項來確定如何運用。因此,D項錯誤。
8.C?!吨腥A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所稱對外貿易,是指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國際服務貿易,不包括我國香港地區貨物進出口。
9.D。先行處置權是指在緊急情況下,可以不受法定程序規定的制約,先行處置,如采取先行扣留、優先載運等措施。
10.A。獨任制只適用于簡單的民事案件和一般的非訟案件,只在基層法院和其派出法庭適用,中級以上的人民法院不適用,且只能在一審時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