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公務員局決定從我省轄區內的市、縣(含市轄區、縣級市,下同)、鄉鎮(含街道,下同)機關公開遴選335名省、市機關公務員。
本次遴選對象為:
1.廣東省轄區內的市級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公務員。
2.廣東省轄區內的市級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工作人員。
中央和省設在廣東省轄區內的市、縣、鄉鎮的機關(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也可參加遴選。
市級機關的公務員只可參加省級機關的遴選。深圳、佛山等市的聘任制公務員只可參加本市聘任制公務員職位的遴選。
本次招聘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5日16︰00。報考者請登錄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www.gdrsks.gov.cn)報名。
筆試時間為2015年10月25日9︰00—12︰00。報考省直機關職位的,在廣州市進行筆試;報考各地級以上市職位的,在所報職位市進行筆試。筆試內容:筆試為案例考試一科,重點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面試由各遴選機關負責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需增加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的,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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