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佛山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佛山市直機關雇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佛府辦〔2011〕33號)(以下簡稱《通知》)等文件規定,市法制局公開招聘專業技術雇用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 法律顧問室專業技術崗位。
招聘人數: 1名。
二、招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樂于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愿意履行雇用人員義務;
2.身體健康,年齡55周歲以下;
3.法學或法律專業研究生以上學歷(本科必須是法學或法律專業)或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4.具有律師資格證書或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5.從事法律工作滿5年(有法院或律師從業經驗者優先)。
三、 管理和薪酬
所雇人員按照市有關文件要求管理,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為1年,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滿經考核稱職,雙方愿意續約的,續簽合同。薪酬按市機關單位雇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首次雇用月薪7000元,試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標準計發;其他福利待遇按市機關單位雇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詳細可查閱佛山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市直機關單位雇用人員工資標準及相關問題意見的通知》(佛府辦函〔2011〕144號)。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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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4月2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點:佛山市法制局,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嶺南大道北12號市府大院10號樓5樓506室,聯系電話:0757-83331525。
要求:報考者按照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寫登記表,提供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專業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2張。
?。ǘ┙M織考試
經我局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報名者,統一組織考試,具體考試方式及時間另行通知。
?。ㄈw檢和考核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體檢和考核的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執行,以確保招聘人員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身體素質。體檢和考核不合格的,在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替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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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招聘人員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按照《通知》規定,由佛山市法制局與確定的雇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
附件:登記表
佛山市法制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