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一封關于取消2011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乙肝項目檢測的建議函寄往廣州市一家政法單位。寄出這封建議信的是深圳一家關注機會平等和反歧視的公益機構。
據了解,9月1日,廣州市這家政法單位的官方網站金盾網上發出了一篇招聘公告,招聘的崗位是這家政法單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這篇公告中,他們對報考考生的體檢標準做出了如下要求:肝功能體檢乙肝表面抗原(HBsAg)酶標法檢驗結果須為陰性。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和教育部頒發《關于進一步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就業體檢中不得開展乙肝項目檢查。衛生部也對乙肝攜帶者不能從事的職業做了特別說明,該單位的招聘崗位,并不在禁止之列?!焙馄綑C構的工作人員江盼如是說。
該公告還對報考考生的年齡和身高作了規定(年齡:男性為18至35周歲,女性為18至30周歲,會計、醫生職位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0米以上)。
江盼說,我們對這家政法單位的招聘公告中提到的相關規定進行了考察,考察的范圍包括《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我們發現,這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規定中,對“乙肝表面抗原呈陽性”并沒有相關的限制,這也符合三部委規定的精神。同樣,也并沒有對事業單位招錄人員的年齡和身高作相應的限制性規定。綜合考察此次的招聘崗位,年齡和身高的限制性規定也是不合理的。
衡平機構的工作人員隨即在網上搜索了這則招聘公告。發現除了金盾網之外,中國廣州人事網、聘教網、招聘會網、華圖教育網等20余家網站都已轉帖該公告。
9月7日下午,一封名為《關于取消2011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乙肝項目檢測的建議函》寄往這家政法單位。衡平機構在信中建議,修正其招聘公告,取消對“乙肝表面抗原”的檢測要求,取消對報考考生“年齡、身高等”帶有歧視性色彩的限制性條款;妥善保管應聘者的體檢報告,嚴格保護應聘者的隱私權,應拒絕收取含有乙肝表面抗原檢測結果的入職體檢報告。